人才培养
根据《江西科技学院学生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记载办法(修订)的通知》相关要求,学校研究决定启动上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2016年6月6日-13日。
(二)上报要求
任课教师根据《江西科技学院学生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记载办法(修订)》相关要求,对学生平时成绩进行考核,平时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
(三)上报流程
1.任课教师将拟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报给课程归属教研室,经教研室主任审核,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审批后,一联交学生所在学院,一联留存课程归属单位;
2.课程承担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承担课程的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并进行数据分析(见附件2),经教务办主任审核签字后于6月15日前交考试科,同时发电子稿至考试科黄雷鸣老师邮箱(965143508@qq.com);
3.各学院按班级统计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见附件3),经教务办审核后,于6月15日之前将电子稿发至考试科黄雷鸣老师邮箱(965143508@qq.com),纸质稿签字送至考试科。
(四)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须根据《学生平时成绩考核记录册》的记载情况,如实上报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如发现隐瞒不报,教务处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2.课程归属单位须对任课教师提交的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审核并上报;
3.此通知发至各教学单位及任课老师;
4.任课教师在最后一堂课,当众宣布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所有学生的平时成绩。
附件1:信息学院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各班级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