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江西科技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重修对象
(一)被取消考核资格的(含舞弊、违纪);
(二)在课程考核中(含补考)缺考的;
(三)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合格的;
(四)学籍异动后,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未合格者;
(五)往届结业换证学生;
(六)基它原因需要重修的。
注:符合第(一)项至第(四)项的重修对象本次仅对开课学期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开展重修。(2025届毕业班除外)
二、重修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重修前在校统招学生可自愿登录教务系统査看需重修的课程,在教务系统中报名后参加重修学习及考试。往届结业学生持身份证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查询重修课程,可自愿提交申请参加重修学习及考试。
(二)多次重修原则。往届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本/专科均为6年,包括在校学习时间)范围内重修不限定次数,一门课程可多次重修。
(三)课程报名科次限定原则。为保证学习效果,每学期原则上最多重修八门课程,直至达到最长学习年限。
三、时间安排
重修报名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3月份,本学期重修时间如下:
2月19日-3月12日(校历第1-4周):往届生报名
3月7日-3月12日(校历第3-4周):在校生报名
3月13日(校历第4周):课程承担单位和教务处整理报名数据
3月14日-18日(校历第4-5周):课程承担单位根据选课人数安排授课教师并编排课表
3月21日-4月25日(校历第5-10周):重修学习
4月28日-5月10日(校历11-12周):重修考试
5月14日前:重修成绩录入
三、报名流程
(一)在校统招学生
1. 在校统招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看本学期需重修的课程,并在教务系统中报名。
2. 教务处根据报名情况在教务系统中生成开课通知单,并转入教学安排,由各课程承担单位根据教学安排进行排课。
(二)往届结业学生
1.往届结业学生持身份证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查询不及格课程并重修报名。
2.学院根据往届结业生的需求及时开具结业换证单并盖章。
3.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学生报名记录通知学生到指定时间进行重修学习,参加考试。
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