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学术水平,加强学科建设和中青年人才培养,配合我校德育教育,提升学校科研的整体实力,经研究决定,启动2012年度校级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等级
本次项目申报分社会科学类和德育专项类两大类别,并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青年基金项目三个等级,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0.3~0.4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2~0.3万元/项,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为0.1~0.2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1、选题应具有原创性和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目标明确、合理,课题命题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预计解决或突破的难题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
2、重点项目的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至少主持完成过1项校级及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若要申报,需有两名同学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书面推荐。
3、一般项目的申请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至少参加过1项校级及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4、青年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限35周岁以下,已承担过此类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在职的教师,学风端正,信誉良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承担科学研究工作的核心任务和发挥主要作用。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参加(含申请)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已承担校级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的申报立项程序为个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查、图书馆查新、科研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和学校批准。
1、项目申请人填写《江西科技学院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所在部门领导对申请书所有栏目的填写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的意见,加盖公章,承担信誉保证。
2、项目申请人在确定项目名称之前须到学校图书馆进行项目查新,并开据相关证明。
3、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学术委员会评审。
4、学校根据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及有关情况,批准立项、安排项目经费并发文公布。
5、项目一经批准立项,“申请书”即转为“合同书”,作为项目立项、管理及结题验收的依据,并纳入科研处统一管理。
四、材料报送
1、上交申报材料:《江西科技学院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稿。
2、申报受理时间:2012年5月20日—5月25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 电话:0791-88138895 Email:18043015@qq.com
附件:江西科技学院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江西科技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