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第十一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二、名额分配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4个,师德先进个人10名,师德标兵4名(从师德先进个人中产生)。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1.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学习师德规范纳入教师培训、培养计划,教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
2.着力解决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本单位教育、教学取得显著成绩。
3.单位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观念,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积极创造教育和科研成果,学术领域中无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
4. 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工作考核和教学评估的重要指标,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建立健全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 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1.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养高,学识素养扎实。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博大的仁爱之心,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四、评选推荐办法
l.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均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在征得党政组织同意、并公示后,报校工会。
2.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每个教学一线的分会可推荐1名;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本单位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
3.工会委员会从各分工会推荐的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中择优初评出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和学校董事会审核同意后,在全校进行表彰,特别典型事迹,推荐至省教育厅、教育工会进行表彰。
五、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须填写《第十一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第十一届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将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附在推荐表后,并撰写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推荐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交至工会办公室,同时发电子版材料至工会邮箱:jxutgh@163.com。请各分工会于7月1日前报工会,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是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分工会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全校掀起弘扬师德、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潮,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2.候选人的事迹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要坚持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好中选优,真正把师德高尚,事迹突出、师生拥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评选的重点为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江西科技学院工会
2016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