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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5:10  作者:学工  来源:

大学生助学贷款分生源地贷款和高校贷款两种,我们学校有生源地贷款这种。而生源地贷款不同地区的分为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三种形式,下面介绍一下办理大致流程

国家开发银行:(开通省份: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河南、江西部分地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青岛市、重庆市、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中国农业银业:(福建省,浙江省)

农村信用社银行:(江西省,福建省,浙江省)

各生源地的具体办理情况要到学生当地的教育局资助中心咨询(因各地的要求不同)。

1.首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的官方网站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注册学生信息

2.导出贷款申请,打印纸质文件(两份),按上面的要求加盖公章

3.准备材料:老生一定要先到校学工处开在校生贷款证明带回去。(注:不同地区要求可能有差异)

(一)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指老生中从没贷过的同学)

(1)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填写须齐全、准确,借款人要签字、按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民政部门每一单位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县中心保留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老生要求学生证复印件,在校生证明),县中心保留复印件; (4)县资助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续贷所需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填写须齐全、准确,借款人要签字、按印;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即不需加盖公章)。 (2)学生证复印件; (3)县资助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4.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签订合同 。首次申请需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受理现场;续贷时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前往现场申请即可。

5.学生到校报到后,拿在县教育局与银行的相关贷款时的回执确认到校学工处资助中心提交受理证明(回执单)由资助中心老师在助学贷款系统中录入回执信息。

农村信用社贷款:(开通省份:江西部分地区、福建、黑龙江、云南、)

一、贷款申请与初审

(一)申请人在回家办理前到校学工处开一张在校生证明1份;省外学生需要自己在生源地所在的教育局网站上下载“XX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送到所在村,乡镇(街道)县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三)交当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四)申请贷款审批合格的学生,向县资助中心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表;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 (3)学生证及复印件;

(4)学生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明材料和高校的开户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等;

(5)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资料; (6)县资助中心规定的其它资料。 并行核实后批准。

二、签订贷款合同

县学生资助中心指定的经办社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后,经办社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助学借款合同》。

三、高校确认

(一)学生持《助学借款合同》和《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回校报到注册。

(二)并《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回执交到学工处确认回执

(三)在报到后20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将《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送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主动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否则不予发放贷款。

四、学费到帐后,申请人带上学费收据到财务处进行学费变更手续。

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

↓

经办社调查、审查、审批

↓

签订借款合同

↓

普通高校确认

↓

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通知放款

↓

贷款发放和汇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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