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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江西科技学院创新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3日 10:45 作者: 来源:
江西科技学院创新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根据我校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目标,打造好培养工程师、小微企业主和生产知识产权的摇篮,学校改革教育教学模式,在本科生中推行创新班教育教学模式。为规范创新班的管理,做好创新班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创新班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示范和先导,是学校探索和实施本科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通道。基于“夯实专业、加强创新、因材施教、重点培养”的原则,依托学校的现有学科资源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目标,实行按专业招生和培养机制,采用多元化的培养模式、灵活化的管理方式和个性化的培养方案,激发学生的探求欲望,挖掘学生的创新潜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
全校创新班管理工作由教务处牵头,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制订组建方案、管理制度,下达组建数量,建设标准,负责全校创新班的管理,做好相关考核等工作,并加强指导与服务。
第二条
创新班由各学院自行组建,并具体负责学生选拔,教学管理、创新实践等工作。
第三章
创新班的选拔与班级组建
第三条
各学院规划每届设置创新班的专业和班级数量报教务处统计,经分管校长审核后,报校长批准,然后由教务处备案。
第四条
创新班的建立应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选拔学生。
通过组织
成立创新班
来引导和激励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品格、力求
出成果
提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际动手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组织能力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五条
各学院由院长负责抓创新班的工作。包括班(组)组建、管理机制、教学实践安排、创新活动等,分管副院长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第六条
各学院创新班不但应明确选拔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选拔,还应设立淘汰机制。
第七条
各创新班应由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组成(保证以后科技创新项目延续性)。创新小组则可根据实际需要跨班级、跨年级、跨专业组建。
第四章
教学与教学管理
第八条
各创新班采取导师制,原则上每
5-10
名创新班学生配备一名专业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活动。
第九条
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加强过程指导,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落实好指导功能。
第十条
各教学单位应为创新班配备最优的师资力量组织教学和创新实践。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创新班经费为科研经费,由学校按
1
万元
/
年
/
班标准划拨,每年由教务处把审核后的开班情况交科研处。每年经费如有结余自动转入下一年继续使用,但在学生毕业后,创新班经费仍未支出部分金额,由学校自动收回,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
创新班经费使用遵照专款专用原则,主要用于资助学生开展创新活动。
第十三条
创新班经费使用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需遵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创新班经费,学校科研处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在本管理办法的原则下,各学院创新班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15
年
11
月
1
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