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根据《关于开展2013-2015年度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的通知》(赣教就字(2016)1号)和《关于做好2013-2015年度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实际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就办字(2016)6号)要求,省教育厅于2016年4月至5月组织开展的全省2013-2015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我校被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付海华、肖芳同志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此项荣誉的获得,既是对我校就业工作的肯定和认可,也对今后的就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校将以此为契机,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总结经验、务实创新、再接再厉,进一步健全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强化就业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不断开创就业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