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亲爱的2026届贷款毕业生:
你们好!
时光荏苒,短暂而美好的的大学生活恰似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如今你们将立于崭新起点,怀揣着老师的谆谆嘱托与同学的真诚祝福,背负着各自的梦想,惜别母校,奔赴社会,去开拓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大展宏图。
几年过去了,你们还记得吗?当经济拮据、面对较高的学杂费手足无措的时候,国家助学贷款给了你们最有力的扶助,使你们可以和其他同学一样免除后顾之忧地学习和生活,最终得以顺利完成学业,走向社会,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实现自己的梦想。每一笔助学贷款,都是众多关爱你们的学校领导、老师及银行工作人员无私工作的成果。我们深信,你们的言行,将代表学校的形象;你们的努力,将塑造学校的形象;你们的成功,更是展示学校的形象。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请不要忘记你们在申请助学贷款时的承诺。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为例,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学生从贴息截止日当年开始还款,宽限期内只偿还利息,宽限期后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需在11月1日-12月20日间还款,最后一年还款日为合同到期日。按照贷款银行系统提示的还款日期还款后,下月初可登录系统查询还款记录。借款人在应还款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还款,则视为逾期。学生贷款逾期,则会有罚息,罚息期间收取130%的利息,且将还款记录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罚息仅限本金逾期,利息逾期期间无罚息。
毕业后,如果工作单位或联系电话有所变动,也请主动致电贷款银行,告知新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或登录贷款系统及时变更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一个电话、一条短信,都将为你们的诚信天平上增添重要的砝码。对于毕业后还款事宜,希望你们能高度重视,主动与银行联系,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在此特别提醒你们,如在贷款期间,继续深造考上了更高一级的学位,比如专科升本科,本科升研究生,则在上学期间,其贷款利息依旧由财政进行补贴,一直到其毕业为止。在升学毕业之前,需联系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老师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及还款计划变更,如不变更,则默认视为其已经毕业,需要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规定,自付利息。(变更时间截止到7月31日)
信用乃立身之本,守住信用,就是守住人品,守住人格。“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能够笑对生活的艰辛,努力用自己的力量减轻家庭的压力,借助助学贷款完成学业,你们已经做到了这句话的前一半。希望你们在完成学业走向社会后,勇敢地担负起责任,用实际行动践行当下的诺言,诚信做人,按时还款,成为名副其实的“君子”。相信你们将会按时、足额还清所借的助学贷款,为你们人生的信用记录写上光彩的一笔。
最后,衷心祝愿2026届贷款毕业生:前程似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5月